房贷没还清就离婚该怎么办?
我和爱人有一套房子,还有房贷没还完。现在我们打算离婚,不知道这没还清的房贷该怎么处理,房子又该怎么分配,是协商就行,还是有什么法律规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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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夫妻在房贷尚未还清的情况下决定离婚时,涉及到房屋产权归属和房贷债务承担等多方面问题。首先,需要明确房屋是婚前购买还是婚后购买。如果是婚前一方购买且登记在该方名下,通常房屋会被认定为该方的个人财产,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若房屋是婚后购买,无论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如何处理该房屋及剩余房贷。协商内容可以包括房屋归哪一方所有,剩余房贷由谁继续偿还,获得房屋的一方如何对另一方进行补偿等。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夫妻双方的经济状况、房屋的使用情况等因素,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此外,在处理房贷和房屋问题时,还需要注意银行的相关规定。因为房贷合同是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的,若要变更还款人等信息,需要经过银行的同意。如果未经银行同意擅自变更,可能会构成违约。所以,在离婚处理房贷问题时,最好与银行进行沟通,了解具体的操作流程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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