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金是否包含加班费?
我最近被公司辞退,公司要给我经济补偿金。我平时加班挺多的,加班费也占了工资一部分。我就想问问,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时候,这里面会不会把我的加班费也算进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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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是否包括加班费这一问题,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来分析。 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它的目的是对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为用人单位付出劳动的一种补偿,也是对劳动者因劳动关系结束可能面临的失业等情况的一种缓冲。 关于加班费,它是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提供额外劳动所获得的报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然而,对于月工资是否包含加班费,法律并没有明确统一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不同地区有不同的做法。有些地区认为,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应包括加班费,因为加班费是劳动者工资的组成部分,反映了劳动者的实际劳动收入水平。而另一些地区则认为,经济补偿金主要是基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的劳动付出给予的补偿,加班费是额外劳动所得,不应计入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例如,上海高院曾规定,计算经济补偿金基数时不应将加班工资包括在内。 所以,经济补偿金是否包括加班费不能一概而论,要根据当地的具体规定和司法实践来确定。如果遇到相关问题,劳动者可以咨询当地劳动部门或者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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