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分流该如何赔偿?
我所在的公司要进行员工分流,把我分到其他岗位。我不太愿意去新岗位,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公司应该怎么赔偿我。我在公司工作有几年了,也不清楚相关法律规定,希望了解员工分流赔偿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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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分流是指企业因自身经营发展等原因,将员工从一个岗位调配到另一个岗位,或者从一个部门调配到另一个部门等情况。在员工分流的情况下,赔偿问题需要分不同情形来看。 如果员工分流是属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变更工作岗位,这种情况下通常不存在赔偿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若双方达成一致并按程序变更了劳动合同,员工接受新岗位继续工作,就无需赔偿。 但要是用人单位未经员工同意擅自进行分流,并且新岗位的工作条件、劳动报酬等相比原岗位有明显降低等不利于员工的情况,员工有权拒绝。若用人单位因此解除劳动合同,那么这就属于违法解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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