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劳动保护包含哪些内容?
我是一名女职工,最近在工作中感觉有些权益好像没得到保障,不太清楚法律上对于女职工劳动保护具体都有啥内容,想了解下在工作环境、劳动强度、特殊时期等方面,法律是怎么规定来保护我们女职工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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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劳动保护是指根据女职工身体结构、生理机能的特点以及抚育子女的特殊需要,在劳动方面对妇女特殊权益的法律保障。 在工作环境方面,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生理特点和所从事工作的特点,改善劳动条件,防止职业危害。例如,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这是因为女性在经期身体较为脆弱,从事上述工作可能会对身体造成伤害。 从劳动强度来说,法律限制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等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这是考虑到女性身体相对男性较为柔弱,过重的体力劳动可能超出其身体承受能力,容易引发健康问题。 对于女职工的特殊时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保护尤为重要。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产假方面,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在哺乳期,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且要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此外,用人单位还应预防和制止对女职工的性骚扰,保护女职工的人格尊严和工作环境的安全。这些法律规定,旨在全方位保障女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合法权益,让女职工能够在安全、健康的环境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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