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周五不来上班,周二提离职算三天吗?

想问问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是怎么算天数的,我就周五没去上班,然后周二跟公司说要离职,不太清楚这能不能算三天,想了解下这种情况对离职流程和工资结算有没有啥影响。
展开 view-more
  • #离职天数
  • #旷工认定
  • #离职规定
  • #工资支付
  • #劳动合同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要明确,判断这是否算三天,得看具体情况。 在法律上,关于离职的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对于您说的周五不来上班,周二提离职的情况,周五不来上班如果没有正当理由且未经公司同意,可能被认定为旷工。旷工是指无正当理由,既不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又不出勤的行为 。而计算旷工天数时,通常只计算工作日,休息日和法定假日不包含在内。 从离职角度讲,如果您处于试用期,按规定提前三天通知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但前提是这三天得是有效的通知时间。如果公司认定周五是旷工,那么这一天可能不算在有效的离职通知时间内。如果不在试用期,就需要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 从工资结算方面来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也就是说,如果周五旷工,公司可能会按照规章制度扣除相应工资。 所以总体而言,周五不来上班,周二提离职是否算三天,关键在于周五缺勤的性质是否被认定为旷工,以及公司对于旷工和离职的具体规章制度规定。 相关概念: 旷工:无正当理由,既不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又不出勤的行为。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