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劳务派遣工伤该如何处理?

我是一名劳务派遣工,在工作时受了工伤,不清楚该找派遣单位还是用工单位处理,也不知道处理流程是怎样的。我想了解一下,劳务派遣工伤到底该怎么处理,我该维护自己的哪些权益呢?
展开 view-more
  • #劳务派遣工伤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劳务派遣这种用工形式下,当劳动者遭遇工伤时,处理的方式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相关概念。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而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被派遣出境工作,依据前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应当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参加当地工伤保险,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中止;不能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不中止。这表明了在不同情况下工伤保险关系的处理原则。 当劳务派遣员工发生工伤后,第一步是要及时进行工伤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这里的所在单位,在劳务派遣情形下,一般是指劳务派遣单位。如果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认定为工伤后,就进入劳动能力鉴定环节。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其结果将直接影响到工伤职工所能享受的待遇。 最后是工伤保险待遇的支付。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所以,在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方面,如果劳务派遣单位为员工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么大部分的赔偿费用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没有缴纳工伤保险,那么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共同支付相关费用。这些费用包括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等。总之,劳务派遣工伤处理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流程和要求进行,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