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工伤公司如何赔偿?


当出了工伤后,公司赔偿情况分为以下两种: 如果公司依法缴纳了工伤保险费,那么公司应当赔偿以下项目: 首先是停工留薪期的工资福利,这就是说在工伤职工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这段时间里,工资和福利待遇和原来一样,由公司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会超过12个月,但要是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过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是可以适当延长的,不过延长时间也不能超过12个月。 其次对于五级、六级伤残职工,公司要按月发放伤残津贴。 最后,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公司要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要是公司没有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那么除了上述公司应该支付的项目外,还需要承担原本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这包括:住院伙食补助费;劳动能力鉴定费;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也就是职工因工伤去看病、做康复的花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比如假肢、轮椅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津贴等。 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公司补缴完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法律规定分别支付出现的新费用。 相关概念: 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的这段时间。 伤残津贴:是对因工伤致残而退出工作岗位的职工给予的一种经济补偿。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职工因工伤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的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