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法院对房产是如何判的?


离婚时法院对房产的判决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首先要明确房产的性质,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房产是在婚前由个人全额购买的,那么它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共同财产的分割。比如一方在结婚前自己掏钱买了一套房,并且已经完成了全部购房手续,这房子就只属于买房的这一方。 要是房产是在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那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参与分割。当夫妻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时,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来判决房屋最终该如何分割。 法院在分割房屋时,有以下几种常见的处理方式: 一是如果双方都需要取得房屋产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法院应当准许。就好比夫妻双方都想要房子,都愿意通过出价竞争的方式来争取,法院会允许这种做法,出价高的一方获得房屋产权。 二是如果只有一方希望取得房屋产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进行评估,然后由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比如一方想要房子,另一方不想要,那么法院会找专业机构评估房子价值,得到房子的一方要按照评估价给对方相应的补偿款。 三是如果双方都不要房子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进行拍卖,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也就是说夫妻两人都不想留着房子,那么法院会根据他们的申请把房子拍卖掉,然后把卖房子得到的钱进行合理分配。 相关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指的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像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除了一些有特殊规定的,大多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房屋竞价取得:是指夫妻双方都想要房屋产权时,通过互相出价竞争,出价高者获得房屋产权的一种方式。 房屋评估:由专业的评估机构按照市场价格对房屋的价值进行评定估算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