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孕妇最多补偿几个月?


如果用人单位辞退孕妇,在违法辞退的情况下,补偿情况如下:首先,赔偿金是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来计算。经济补偿的计算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例如,在单位工作3年,那么经济补偿金就是3个月工资,而违法辞退的赔偿金就是6个月工资 。 另外,除了上述的赔偿金,公司还应当支付怀孕、产期、哺乳期“三期”工资。 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不过,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但要注意,如果孕妇存在一些特定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赔偿。像是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七条规定了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相关概念: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依法给予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赔偿金: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的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