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工一天后有两天休息,之后又旷工该怎么算?
我之前旷工了一天,接着是两天休息日,休息日过后我又旷工了。我很担心这种情况对我工作的影响,想知道在法律上对于这种旷工情况是如何计算和认定的,会不会影响我的工资、奖金或者面临被辞退的风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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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法领域,旷工指的是员工在没有经过用人单位允许的情况下,没有按照规定出勤工作。简单来说,就是擅自缺勤。这种行为违反了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对于旷工的计算,关键在于确定员工没有出勤且无正当理由的天数。在您的情况中,旷工一天后有两天休息,这两天休息如果是正常的休息日,那就不算旷工。之后又旷工,就要将这次旷工的天数单独计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里的“严重违反”通常由用人单位在其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里明确界定。比如,用人单位可能规定连续旷工多少天或者一个月内累计旷工多少天属于严重违反。 在工资计算方面,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旷工期间,用人单位一般是不支付工资的。所以,您旷工的这几天,用人单位可以不发放工资。 同时,用人单位有权根据自身的规章制度,对旷工行为进行其他处理,比如扣除奖金、绩效等。所以,您这种旷工情况可能会对您的工资、奖金等收入产生影响,也有可能面临被辞退的风险,具体要看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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