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的工资如何计算?


病假工资的计算在法律上是有明确规定的,下面为您详细介绍。首先,我们要了解两个重要的概念,一个是病假工资基数,另一个是病假工资系数。 病假工资基数是用来计算病假工资的基础金额。根据相关规定,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月工资有明确约定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确定;实际履行与劳动合同约定不一致的,按实际履行的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确定。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月工资未明确约定,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对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有约定的,按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约定的与劳动者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确定。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按劳动者正常出勤月依照《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第二条规定的工资(不包括加班工资)的70%确定。这里提到的《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适用于上海市的企业,其他地区也有类似的规定,通常也是根据劳动合同约定、集体合同约定或者劳动者正常出勤工资等因素来确定病假工资基数。 病假工资系数则与病假的时长以及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有关。一般来说,劳动者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计发;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劳动者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由企业支付疾病救济费: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连续工龄满1年不满3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连续工龄满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这里的本人工资指的是按正常出勤月工资的70%计算的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例如,小李在上海某企业工作,他的月工资是5000元,他连续工龄满3年,因生病请了4个月的病假。那么他的病假工资基数如果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确定为5000元,由于他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病假工资系数为70%,则他每月的病假工资为5000×70% = 3500元。但如果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高于3500元,那么小李的病假工资就应该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来发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