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与员工未签订合同该如何赔偿?
我在一家单位工作半年了,单位一直没和我签劳动合同。我听说这种情况单位要给赔偿,但是不太清楚具体怎么赔。想问问大家,单位和员工没签合同的话,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从什么时候开始算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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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单位与员工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涉及到的赔偿问题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来确定。 首先,我们要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双倍工资”是指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正常工资之外额外一倍的工资,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能拿到比正常工资多一倍的收入。而“书面劳动合同”就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以书面形式订立的,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里的“用工之日”就是劳动者开始在单位工作的那一天。也就是说,从劳动者入职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到满一年的前一日止,这期间用人单位要支付双倍工资。比如,小李在2024年3月1日入职一家公司,公司一直没和他签合同,那么从2024年4月1日开始,到2025年2月28日,这11个月里,公司除了正常支付小李工资外,还得额外再支付一份工资。 不过,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来说,意味着工作相对更稳定。比如小张在一家单位工作满一年了,单位一直没和他签合同,从满一年的那天起,就视为他们已经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后,虽然不用再支付双倍工资,但双方的劳动关系受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约束。 所以,单位与员工未签订合同的赔偿主要是支付双倍工资,计算时间是从用工满一个月的次日起至满一年的前一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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