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中从公司辞职怎么获得赔偿?


在劳动法里,从公司辞职的赔偿情况得看具体情形。 首先,如果是员工主动辞职,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这是因为主动辞职是员工自己的选择,通常不涉及用人单位的过错。比如员工单纯因为个人发展规划,主动向公司提出离职,这种情况就没有经济补偿。 但是,如果是因为用人单位存在一些违法违规行为,导致员工辞职,那么员工就有权获得相应的经济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了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的多种情形 : 一是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比如工作场所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危及员工身体健康,员工因此辞职,用人单位就得给补偿。 二是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要是公司经常拖欠工资,员工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 三是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公司不给员工缴纳社保,损害了员工的权益,员工因此离职也可获得补偿。 四是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例如公司规定加班没有加班费,这明显违法,员工辞职就可要求赔偿。 五是因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比如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员工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导致合同无效,员工辞职有补偿。 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相关概念: 劳动保护:指用人单位为了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所采取的各种措施和条件。 劳动条件:包括工作环境、劳动工具、劳动强度等方面的条件。 经济补偿:是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依法给予劳动者的一定经济补助,用于弥补劳动者因失业等带来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