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煤矿不想干了工资该怎么结算?

我在煤矿上班,现在不想干了,但不知道工资该怎么结算。是按照出勤天数算,还是有其他的计算方式?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保障我的权益?我该怎么做才能顺利拿到应得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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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您在煤矿工作后不想继续干了,工资结算问题涉及到劳动者的切身利益,也有相应的法律规定来保障。 首先,工资结算的基础是按照您实际提供劳动的天数来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也就是说,煤矿方有义务按照您实际工作的天数,足额支付您应得的工资。 如果您是按照正常程序离职,提前向煤矿方提出了辞职申请,且符合劳动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离职条件,那么煤矿方应在您离职时一次性结算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明确指出,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若您是因为煤矿方存在违法行为,比如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煤矿方除了要结算您的工资外,还可能需要向您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要是煤矿方拒绝按照规定结算工资,您可以先与煤矿方进行协商,要求其支付工资。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煤矿方限期支付工资。您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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