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夫妻离婚房产分割问题如何解决?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现在最头疼的就是房产分割。这房子是婚后一起买的,但首付是对方付得多,贷款我们一起还。我不知道这种情况该怎么分割,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夫妻离婚房产分割问题是怎么规定的,有哪些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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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夫妻离婚时的房产分割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和处理原则。首先,我们要明确房产的归属性质,这主要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和一方个人财产。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在离婚时通常会进行分割;要是一方个人财产,一般就不涉及分割问题。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性质的房产,分割时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根据法律,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双方能够就房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书面协议,这是最理想的解决方式。这种协议只要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通常是有效的,并且可以避免诉讼带来的时间和经济成本。 若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就要由法院来判决。法院会考虑多种因素,比如房产的出资情况、双方对家庭的贡献、子女抚养情况等。例如,如果一方在购房时出资较多,且有相关证据证明,法院可能会在分割时适当予以倾斜。同时,如果一方存在过错,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法院在分割财产时也会照顾无过错方。 如果房产是一方婚前购买,但婚后共同还贷,那么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分割。具体分割方式可以是获得房产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此外,如果房产涉及父母出资的情况,处理起来会更加复杂。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如果是一方父母在婚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一般视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属于该子女的个人财产;如果是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是双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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