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招待所网上预订酒店但未入住,商家不退款违法吗?


在分析商家不退款是否违法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先明确几个法律概念。首先是“合同”,合同简单来说就是双方或多方达成的一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约定。当你在网上预订酒店时,你和商家实际上就已经达成了一个合同,你有付款预订的义务,商家有按照约定提供房间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在网上预订酒店这种方式,一般属于以电子数据交换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的合同。 接着,我们再看“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应承担的赔偿损失等责任。如果你因为自身原因不能入住,这属于你违约在先。但是,商家也不能随意就不退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也就是说,商家可以要求你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但不能把全部费用都扣留不退还。 在实际情况中,要看你们预订时的具体约定。如果商家在预订页面明确提示了“不可退款”等条款,并且你在预订时是知晓并同意的,那么这个条款在一定程度上是有法律效力的。但如果这个条款属于“霸王条款”,比如排除了你主要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定,该格式条款无效。霸王条款就是商家单方面制定的、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你责任、限制你主要权利的条款。 所以,商家不退款是否违法不能一概而论。如果商家没有合理理由,完全拒绝退款,可能就违反了法律规定。你可以先和商家友好协商,说明你的情况,看能否退还部分款项。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向消费者协会等相关部门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