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没交社保是否属于被迫离职?

我所在的公司一直没给我交社保,我现在不想干了。我想知道这种因为公司没交社保而离职的情况,算不算是被迫离职啊?要是算的话,我可能能争取到一些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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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保离职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被迫离职”这个概念。被迫离职,通俗来讲,就是员工并非出于自己的本意主动离开公司,而是由于公司存在一些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行为,让员工不得不选择离职。 从法律层面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也就是说,当公司没有按照法律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保时,员工是有权利解除劳动合同的,这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在法律上可以认定为被迫离职。 一旦被认定为被迫离职,员工就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该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的标准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所以,没交社保这种情况是可以构成被迫离职的。员工在遇到公司没交社保时,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要求公司补缴社保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员工需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以证明自己和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公司未缴纳社保的事实。同时,员工最好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说明因为公司未缴纳社保而解除劳动合同,这样可以更好地保障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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