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用工是否构成劳动关系?
我找了份非全日制的工作,每天工作时间不长。但我不太确定这种用工形式和我之间算不算劳动关系。我担心万一以后有啥纠纷,不知道按劳动关系处理还是其他方式处理,所以想了解下非全日制用工到底构不构成劳动关系。
展开


非全日制用工是构成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用工,通俗来讲,就是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章第三节的相关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劳动关系的一种特殊形式。该法第六十八条明确了非全日制用工的定义。第六十九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从这些规定可以看出,法律承认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建立的是劳动关系。虽然它在工作时间、合同形式等方面与全日制劳动关系有所不同,但本质上依然属于劳动关系的范畴。比如在社保方面,用人单位应为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在发生劳动争议时,非全日制劳动者也可以依据劳动法律法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非全日制用工是构成劳动关系的。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