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法律规定自离不给工资?
我之前在一家公司上班,因为一些突发情况没办法继续干下去,就直接自离了。现在公司说自离不给我发工资,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想问问是不是有法律规定自离就不给工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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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并没有法律规定员工自离就可以不给工资。工资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后应得的报酬,这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这就意味着,只要劳动者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就有义务按照约定支付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也指出,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员工自离,实际上就是解除劳动合同的一种方式,所以用人单位同样需要支付员工已工作期间的工资。 不过,如果员工自离给用人单位造成了损失,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综上所述,自离不等于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工资,若遇到用人单位以自离为由克扣工资的情况,劳动者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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