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双倍工资是如何规定的?


劳动法双倍工资规定主要体现在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以及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等情形下。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里的“二倍工资”通俗来讲,就是除了正常支付给劳动者该月的工资外,还需要额外再支付一倍的工资。比如,小李每月工资是5000元,公司从他入职第二个月起一直没签合同,那么从第二个月开始,公司除了支付正常的5000元工资,还得再额外给小李5000元,也就是每月给小李10000元。这一规定是为了督促用人单位及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其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一般在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等情形下,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订立,就要支付双倍工资。 此外,在一些地区的司法实践中,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时,用人单位还需支付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期间的双倍工资。 不过,劳动者主张双倍工资也有一定的时效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所以劳动者如果要主张双倍工资,要注意在时效内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