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补助费有哪些最新规定?
我生病后不能继续工作,公司要和我解除劳动合同,听说有医疗补助费。我不太清楚现在关于医疗补助费有啥新规定,不知道自己能拿到多少,也不知道申请的流程是怎样的,想了解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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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补助费是指在一些特定情形下,用人单位向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劳动者支付的用于医疗方面的费用。下面为你详细介绍相关规定。 从适用情形来看,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虽部分失效,但关于医疗补助费的规定仍有一定参考意义)等相关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在计算标准上,医疗补助费的工资计算基数一般按照劳动合同解除前劳动者本人正常履行劳动义务的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确定。如果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关于申请流程,通常是劳动者先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由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其是否属于不能从事原工作及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情形。确认后,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医疗补助费的支付事宜。若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此外,不同地区可能会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出台一些细化的规定和实施办法,在具体操作时还需要参考当地的相关政策。比如一些地方可能会对医疗补助费的具体计算方式、支付条件等作出进一步明确的规定。因此,劳动者在遇到此类问题时,建议及时了解当地的具体规定,并在必要时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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