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交接单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我办理离职时签了离职交接单,里面写了工作交接完成、工资已结清等内容。但之后我发现公司少发了我一笔绩效工资,我想问问之前签的这个离职交接单有没有法律效力,会不会影响我去要回绩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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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交接单一般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离职交接单,它是员工离职时与公司办理工作交接等相关事宜的一个书面凭证,记录了诸如工作内容交接、物品归还、财务清算等情况。 从法律角度来说,它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被看作是双方就离职相关事项达成的一种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离职交接单通常以书面形式呈现,所以它符合合同订立形式的要求。 不过,其法律效力也不是绝对的。如果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导致员工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署了离职交接单,那么员工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根据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员工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撤销该离职交接单。 就您提到的情况,如果您有证据证明公司少发了绩效工资,并且能证明签署离职交接单时存在误解或者公司有欺诈行为等,那么您仍然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比如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要回应得的绩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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