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期间是否需要到公司上班?


在劳动仲裁期间是否需要到公司上班,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确劳动关系的状态。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还没有解除或终止,一般情况下,劳动者是需要按照公司的正常要求继续上班的。因为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劳动者有提供劳动的义务,用人单位有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例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等,同时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所以,只要劳动关系还在,正常上班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然而,如果存在特殊情况,比如用人单位通过书面通知等方式明确表示不让劳动者上班,或者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劳动者无法正常提供劳动,例如用人单位关闭工作场所、不提供劳动条件等,那么劳动者就无需再去上班。这是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履行这一义务,劳动者自然无法上班。 另外,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已经解除或终止,比如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符合法定解除条件(如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等),那么劳动者就没有必要再去公司上班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这表明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后,双方的权利义务也相应结束。 总之,劳动仲裁期间是否上班要根据劳动关系的实际状态以及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劳动者不确定自己是否需要上班,建议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或者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