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依法解除劳动关系,‘两不找’的情况下要发工资吗?
我和公司处于‘两不找’状态,就是我没去上班,公司也没管我,劳动关系也没依法解除。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公司要不要给我发工资呢?心里一直没底,希望懂法律的朋友帮我解答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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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没有依法解除劳动关系且处于“两不找”的情况下是否要发工资,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两不找”这种状态。“两不找”指的是劳动者不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用人单位也不向劳动者支付工资、不为其安排工作等,但双方的劳动关系并未正式解除。从法律层面来讲,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依法建立的权利义务关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这表明用人单位有支付工资的基本义务。然而,在“两不找”情形下,如果劳动者没有实际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要求用人单位按照正常出勤支付工资可能缺乏合理性。 但是,如果双方在“两不找”期间,用人单位没有依法解除劳动关系,且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工作导致劳动者无法提供劳动,那么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两不找”期间达成了某种协议,约定了工资支付事宜,那么双方应当按照协议执行。若没有协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来确定工资支付问题。若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由仲裁机构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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