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多少?
我刚找到一份工作,现在处于试用期。公司给我定的工资挺低的,我也不清楚合不合理。想知道按照法律规定,试用期的工资最低不能低于多少呢?这样我心里也好有个底,看看公司给的工资符不符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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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试用期工资有明确的规定。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相关的法律概念。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相互了解、相互适应的一个时间段,在这个期间,劳动者同样付出了劳动,理应获得合理的报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这一规定包含了三个重要的判断标准。第一个标准是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也就是说,如果单位里和你相同岗位的其他员工有一个最低档的工资标准,那么你的试用期工资不能低于这个标准。比如,公司里相同岗位的最低档工资是每月3000元,那你的试用期工资就不能低于3000元。 第二个标准是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假设你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里约定正式工资是每月5000元,那么试用期工资就不能低于5000元的百分之八十,也就是4000元。 第三个标准是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每个地区都会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制定一个最低工资标准,这是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的底线。无论按照前面两个标准计算出的结果如何,试用期工资都不能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例如,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是每月2000元,那么你的试用期工资就不能低于2000元。 综上所述,试用期工资需要同时满足以上三个条件,取其中最高的那个数值作为最低限度。这样的规定旨在保护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能够获得合理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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