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本人月缴费工资是怎样规定的?
我在工作中受了工伤,在处理赔偿事宜时,提到了工伤本人月缴费工资。我不太清楚这个工资是怎么算的,是按照我实际每月拿到手的工资,还是有其他的计算方式呢?它对我的工伤赔偿有什么影响?想了解下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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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本人月缴费工资是一个在工伤保险领域非常重要的概念。简单来说,它指的是职工在参加工伤保险时,单位为其申报缴纳工伤保险费所依据的工资数额。 在计算工伤保险待遇时,很多项目都和工伤本人月缴费工资有关。比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就是按照工伤职工本人月缴费工资乘以一定的月数来确定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这里要注意的是,本人月缴费工资和职工实际拿到手的工资可能存在差异。单位应该按照职工的实际工资来申报缴费工资,如果单位没有如实申报,少报了工资,导致职工的缴费工资低于实际工资,那么在职工发生工伤后,职工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就会减少。这种情况下,职工可以要求单位补足差额部分。因为《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少报职工工资,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造成工伤职工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降低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所以,工伤本人月缴费工资对于工伤职工享受合理的工伤保险待遇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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