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三天不想去了是否有工资?
我在一家公司上了三天班,现在不想干了,但是公司说干不满一周没有工资。我觉得我这三天也付出劳动了,应该给我工资。想问下从法律角度讲,我上班三天不想去了到底有没有工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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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上来说,上班三天后不想去了,劳动者是有工资的。 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只要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就应当按照约定和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这是基于劳动者付出劳动应得回报的基本法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这里强调了工资支付的合法性和不得随意克扣的原则,即使劳动者工作时间较短,也不能成为用人单位不支付工资的理由。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劳动者提供了三天的劳动,就履行了相应的部分义务,用人单位就应该按照约定支付这三天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劳动者可以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等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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