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辞职需要赔偿多少?
我想主动从现在的公司辞职,但是不清楚按照法律规定,我需要给公司赔偿多少钱。我和公司签了劳动合同,也不知道合同里有没有相关赔偿的条款。我就想了解下一般主动辞职的话,赔偿金额是怎么确定的,希望懂法律的朋友能解答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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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员工主动辞职是不需要向公司进行赔偿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员工只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提出辞职,是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无需赔偿。 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员工可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比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员工没有提前三十日(试用期提前三日)书面通知单位就擅自离职,并且这种突然离职的行为给公司带来了经济损失,像公司为了完成该员工原本负责的工作而额外支出的费用等,那么员工就需要对公司的损失进行赔偿。具体的赔偿金额要根据公司实际遭受的损失来确定,公司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来证明损失的存在和具体数额。 另外,如果员工与公司签订了服务期协议,而员工在服务期未满时主动辞职,那么可能需要按照协议的约定向公司支付违约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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