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主动离职且签了劳动合同该怎么赔偿?

我和公司签了劳动合同,现在我想主动离职,不知道这种情况下公司会不会给我赔偿,赔偿是怎么规定的。我挺担心离职后经济上会有损失,也不知道自己主动走符不符合能拿到赔偿的条件,所以想了解一下主动离职签了劳动合同到底该怎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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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讨论主动离职且签了劳动合同的赔偿问题时,首先要明确一般情况下的规则。通常来说,如果是劳动者主动提出离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是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这里的主动离职,指的是劳动者自主决定离开工作岗位,没有受到用人单位的强迫等情况。比如,你觉得个人发展受限,想换个工作环境,自己向单位提出了离职申请,这种就属于主动离职,单位无需支付赔偿。 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若用人单位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劳动者主动离职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是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像工作环境存在安全隐患,单位却不采取措施改善,劳动者因此离职;二是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比如单位经常拖欠工资;三是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是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是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当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并且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标准,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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