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机关事业单位过渡性养老金?
我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最近听说了过渡性养老金这个词,但不太明白具体是什么意思。想知道机关事业单位过渡性养老金到底是怎么回事,它有什么作用,是如何计算的,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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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过渡性养老金是一种针对特定时期人员的养老待遇补充。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之前,这些单位的职工养老保障主要依靠财政供给,个人无需缴纳养老保险费。而改革之后,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职工需要缴纳养老保险费。 然而,对于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这部分“中人”,由于他们在改革前没有个人账户积累或者积累较少,为了使他们的养老金待遇在改革前后能够平稳衔接,不出现待遇大幅下降的情况,就设立了过渡性养老金。 从法律依据来看,依据《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规定了对于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发给过渡性养老金。 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通常与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视同缴费年限、过渡系数等因素相关。一般来说,计算公式为: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视同缴费年限×过渡系数。其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反映了个人的缴费水平和工资情况;视同缴费年限是指改革前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过渡系数由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取值范围通常在1% - 1.4%之间。 总的来说,机关事业单位过渡性养老金是为了保障“中人”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过程中的养老金待遇公平合理,确保他们退休后的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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