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愿意开离职证明该怎么办?


当公司不愿意开离职证明时,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处理。首先,我们要明白离职证明的重要性以及公司开具离职证明是其法定义务。离职证明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它对于劳动者再就业、领取失业保险金等方面都有着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这就明确了公司有义务为离职员工开具离职证明。 如果公司不愿意开离职证明,劳动者可以先尝试与公司进行协商。心平气和地和公司相关负责人沟通,说明开具离职证明是其应尽的义务,以及这对自己的重要性。在沟通时,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聊天记录或者通话录音,以备后续可能用到。 若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是负责监督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情况的政府部门,他们有权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劳动者可以携带自己的身份证、劳动合同、工资条等能证明自己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材料,到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劳动监察部门在接到投诉后,会对公司进行调查,如果发现公司确实存在拒绝开具离职证明的违法行为,会责令公司限期改正。 此外,劳动者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一种准司法程序,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劳动争议进行裁决。劳动者需要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身份证明、证据材料等。如果仲裁委员会认定公司拒绝开具离职证明的行为违法,会要求公司为劳动者开具离职证明,并可能会裁决公司对劳动者进行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所以,如果因为公司不开离职证明给劳动者造成了损失,比如导致劳动者无法及时入职新公司而损失了工资收入等,劳动者可以要求公司进行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