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合同到期该怎么办?


当教师合同到期时,一般会出现合同解除和合同续订两种情形。 合同解除,简单来说,就是合同双方在合同期限满了之后,因为各种原因,比如合同目的达成了,或者合作得不太满意,就选择不再继续这份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也就随之结束啦。 合同续订呢,就是双方基于之前的合作,商量后决定接着签合同。在劳动合同里,这种情况挺常见的,比如用人单位对员工表现满意,就会继续签合同。 从法律规定来看,《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对这种情况有明确规定。如果教师作为劳动者想解除合同,有几种不同的情况: 第一种是正常辞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30天书面提出辞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第31天就能离职,要是在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就行。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并办理离职手续。 第二种是即时辞职,也就是快辞。要是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况,像拖欠工资、没给缴纳社会保险等,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马上走人,不用等用人单位批准,还能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剩余工资、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并办理离职手续。 第三种是违法辞职。如果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就是违法啦。要是给用人单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比如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另外,如果教师合同到期但依然在上班,这种情况下可视作双方同意按照原先的条款和条件继续履行现有的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签订一份新的劳动合同,或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相关概念: 合同解除:合同双方在合同期限届满等情况下,决定结束合同关系,双方权利义务终止。 合同续订:合同期限满后,双方基于一定原因,协商一致继续签订合同。 即时辞职:在用人单位存在特定违法违规情形下,劳动者可立即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相应权益。 违法辞职:劳动者未按法律规定的程序提出离职的行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