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工伤赔偿在哪里办理?


辞职后办理工伤赔偿的地点及相关情况如下: 首先要明确,工伤赔偿办理地点主要涉及几个关键部门。一般来说,工伤认定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比如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能力鉴定则是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法律依据方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第一步,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在事故发生后30天内没有申报工伤,辞职后的工伤职工个人应在事故后一年内向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申请时要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等材料。 第二步,劳动能力鉴定。在工伤认定完成后,职工在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应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三步,协商赔偿。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如果单位投了工伤保险的,就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如果单位没为职工交工伤险,应由单位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进行赔偿,在此建议最好先采用与用人单位协商的方式解决。若协商不成,还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总之,辞职并不影响工伤赔偿的办理,只要按照法定程序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请和办理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