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工伤赔偿应该找哪个部门?


辞职后进行工伤赔偿涉及多个可能需要寻求帮助的部门,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一般就是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这是申请工伤认定的关键部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所以,当您辞职后要进行工伤赔偿,首先得在规定时间内向这个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只有被认定为工伤,后续赔偿才有依据。 其次是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当工伤认定完成后,您需要确定伤残等级,这时就要找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该委员会会根据您的实际情况进行鉴定,确定伤残等级,而伤残等级是计算赔偿金额的重要依据。 再者,如果和单位就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可以找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适用本法。所以,当您和单位在工伤赔偿方面有争议时,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它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处理和裁决。 最后,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案件进行审理和判决,以保障您的合法权益。总之,辞职后工伤赔偿要根据不同的阶段和需求,找对应的部门来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