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中的劳动者是指什么?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但是不太清楚自己算不算劳动法里的劳动者。我每天正常上下班打卡,和公司签了合同,不知道在法律层面我这种情况是否属于劳动法所定义的劳动者,想了解一下劳动法中劳动者的具体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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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法领域,劳动者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简单来说,劳动者就是那些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从事社会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 从法律角度来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这就明确了劳动者的范围,既包括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中的人员,也涵盖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中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 要成为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需要具备几个关键要素。首先是主体资格,一般来说,达到法定就业年龄(通常是年满16周岁),具有劳动能力的自然人就具备成为劳动者的基本条件。其次是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这种关系通常通过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来体现,但在实际中,即使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比如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等,也能认定为劳动关系。 此外,劳动者享有一系列的权利,如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等。同时,劳动者也需要履行相应的义务,例如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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