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为什么做满七天不结工资呢?

我在一家公司做了七天的工作,结果到了该结算工资的时候,公司却不给我结工资。我不明白这是为什么,我付出了劳动就应该得到相应的报酬啊,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说,公司这样做合理吗,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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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资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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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层面来讲,劳动者做满七天却不被结算工资这种情况是不合理且可能违反法律规定的。 首先,我们来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在实际中,即使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只要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实际上就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工资则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这里强调了工资支付的形式和不得克扣、拖欠的原则。另外,《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八条也指出:“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做满七天的工作,无论这是临时性的工作还是正式工作的初期阶段,都属于劳动者已经完成了一定的劳动任务,用人单位就应当按照规定支付相应的工资。 如果遇到做满七天不结工资的情况,劳动者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友好协商,要求其支付工资;若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和处理;还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由劳动仲裁机构来判定用人单位是否应当支付工资以及支付的具体金额;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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