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申请人去世为什么要进行公证?
我家正在经历拆迁,拆迁申请人是我父亲,可他最近去世了。拆迁方说要进行公证,我不太明白为啥非得公证,这公证有啥用啊?会不会很麻烦?不公证行不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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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拆迁过程中,如果拆迁申请人去世,进行公证是有重要意义和法律依据的。 首先,从法律概念上来说,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在拆迁申请人去世的情况下,进行公证主要涉及到对拆迁权益归属和继承的确认。 从拆迁权益归属方面来看,拆迁申请人作为与拆迁方签订拆迁协议等相关事宜的主体,其去世后,拆迁权益需要明确由谁来继续行使和享有。通过公证,可以清晰地确定拆迁权益的合法继承人或者受让人。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了继承相关的内容,法定继承人依法享有对被继承人财产等权益的继承权利。在拆迁中,拆迁权益也属于可继承的财产权益范畴。 进行公证也是为了保障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合法性。拆迁方需要确保与他们继续对接拆迁事宜的主体是合法有效的。公证能够为拆迁方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证明新的权益主体的身份和资格。如果不进行公证,可能会导致拆迁权益归属不明确,引发家庭内部的纠纷,也可能让拆迁方在后续工作中面临法律风险。 此外,公证还具有证据效力。经过公证的文书在法律上具有较高的证明力,如果在后续出现关于拆迁权益的争议,公证书可以作为有力的证据使用,减少争议解决的成本和时间。因此,拆迁申请人去世后进行公证是非常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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