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确认后单位是否还会支付我工资?
我之前在工作时受了伤,现在工伤鉴定已经确认了。我想知道之后单位还会不会继续给我发工资呀?我现在心里没底,毕竟这关系到我的生活开销,所以很想弄清楚这个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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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确认后单位是否支付工资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了解停工留薪期这个概念。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也就是说,如果工伤鉴定确认时还处于停工留薪期内,那么单位是需要按照原工资福利待遇按月支付工资的。比如你受伤比较严重,需要较长时间休养,在规定的停工留薪期内,单位就得正常给你发工资。 当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就会停发原工资待遇,转而按照相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比如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及按月支付的伤残津贴等;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等。 所以,工伤鉴定确认后单位是否支付工资要结合是否在停工留薪期以及是否评定伤残等级等情况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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