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离职就去新公司上班是否符合程序?
我在现在的公司工作,但是已经找好了新工作。我想直接去新公司上班,不办现在公司的离职手续,又担心不符合程序。想问下,没有离职就去新公司上班到底符不符合程序啊?
展开


没有离职就去新公司上班通常是不符合程序的。首先,从法律概念上讲,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双方就建立了劳动关系,都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劳动者有忠诚和敬业的义务,用人单位则有提供劳动条件、支付报酬等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就意味着,劳动者想要离职,需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通知用人单位,办理好离职手续,这样才符合法定程序。 如果没有离职就去新公司上班,可能会面临一系列的法律风险。对于原用人单位来说,劳动者的这种行为可能构成违约,原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新用人单位,如果知道劳动者尚未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而仍然录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所以,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和风险,建议劳动者在去新公司上班之前,先按照法定程序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