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签劳动合同辞职了还能仲裁吗?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一段时间,但公司一直没和我签劳动合同,现在我辞职了。我心里挺没底的,不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还能不能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呢?我想了解具体的法律规定以及申请仲裁需要注意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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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签劳动合同辞职后是可以申请仲裁的,但需要在法定的劳动仲裁时效内提出。 从法律概念上来说,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实现劳动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即便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只要存在实际用工,就构成事实劳动关系。比如,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也向劳动者支付了劳动报酬,这种情况就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也就是说,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未签劳动合同的违法行为,劳动者在辞职后可以通过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同时,《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法律对仲裁时效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在申请仲裁时,劳动者需要准备能证实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例如工资单、银行流水、工作证、考勤纪录、工友口供、电子邮件、工作通信、公司发放的物品(如制服、设备)等。然后撰写劳动仲裁申诉书,明确要求事项(如支付双倍工资、经济补偿等),并详细说明事实与理由。最后将申诉书及相关证据一并提交至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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