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社保补缴之后还能起诉吗
公司之前没给我交社保,后来在我的要求下补缴了。我心里还是有点不舒服,想问问这种社保已经补缴的情况下,我还能不能去起诉公司呢?我主要想了解起诉的可行性和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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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社保补缴之后是否能起诉,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首先,咱们来理解一下相关法律概念。劳动争议诉讼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因为劳动权利和义务产生纠纷,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建立社会保险基金,对参加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丧失劳动能力或失业时给予必要的物质帮助的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明确了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保是一项法定义务。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履行这个义务,员工有权维护自己的权益。 当社保已经补缴之后,若员工起诉是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缴纳社保的义务,一般情况下法院不会支持,因为用人单位已经完成了补缴,履行了相应义务。然而,如果员工起诉是基于其他与社保未缴纳相关的损失,比如因为未缴纳社保导致员工无法享受相应的医保报销待遇,从而产生了额外的医疗费用支出,那么员工是可以就这部分损失起诉用人单位要求赔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存在过错,给员工造成了实际损失,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此外,如果员工起诉是涉及到劳动合同的其他方面,比如以未缴纳社保为由主张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在社保补缴之后,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若补缴社保消除了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影响,法院可能不支持员工关于经济补偿的诉求;但如果虽然补缴了社保,但给员工造成了其他损害,员工仍可以就这些损害要求赔偿。总之,员工在社保补缴之后能否起诉,要结合具体的诉讼请求和实际情况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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