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个月后还能推翻工伤认定吗?


要判断10个月后能否推翻工伤认定,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工伤认定的相关流程和救济途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对于行政复议,一般来说,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如果已经过了10个月,很可能已经超过了行政复议的申请期限。 而对于行政诉讼,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所以,如果没有经过复议直接起诉,10个月大概率已经超过了直接起诉的6个月期限;如果经过了复议,也可能超过了收到复议决定后15日的起诉期限。 不过,如果存在正当理由耽误了法定申请期限,比如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属于自身的原因导致无法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那么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此外,如果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工伤认定结论,并且能合理说明之前未能及时提供该证据的原因,也有可能通过合法途径去尝试推翻原认定。但总体而言,10个月后想要推翻工伤认定面临着期限方面的较大挑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