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试用期期限届满后还能再延长吗?

我刚结束试用期,公司说要延长试用期。我不太清楚这合不合理,想了解下在法律上,试用期期限届满后到底能不能再延长呢?是有什么明确规定吗?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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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试用期期限届满后,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再延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这就从法律层面限定了试用期约定的次数,保障了劳动者的权益。 比如,若您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是一年,按照法律规定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当这两个月的试用期结束后,公司不能随意说再延长试用期。 而且,法律对于不同劳动合同期限对应的试用期上限有明确标准。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这是为了防止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侵害劳动者权益。 当然,有一种特殊情况,受疫情影响,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无法提供正常劳动的,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试用期可以相应顺延,但顺延时间不应超过劳动者无法提供正常劳动的时间。 相关概念: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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