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金是按税前计算还是税后计算?
我在和公司处理一些赔偿相关事宜,对赔偿金计算是按税前还是税后不太清楚。公司给的说法模棱两可,我想弄明白到底该怎么算,是按没扣税之前还是扣完税之后的金额来计算赔偿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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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金的计算涉及不同情况,在劳动纠纷领域,劳动赔偿金通常按税前计算。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这里的“应得工资”包含计时或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及补贴等货币型收入,是含税的工资 ,也就是税前工资。比如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平均工资,若用来计算经济补偿金等赔偿金时,一般就是税前的数额。 同时,从税收规定来看,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经济补偿金等),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如果在计算经济补偿金时按照税后工资计算,就存在重复征税的问题。所以从规定和实际操作避免重复征税角度,经济补偿金等在一定金额以内不需纳税,用人单位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为由按税后计算不成立,也说明赔偿金应以税前工资为标准计算。 不过,要是涉及其他类型的赔偿金,比如民事侵权赔偿等,并没有统一明确的税前或税后计算标准,通常会根据具体案件情况、损失的性质和相关证据等来确定计算方式 。相关概念:应得工资:指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在提供了正常劳动后应当获得的工资报酬,包含各类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是税前的工资数额。 一次性补偿收入: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获得的包括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等在内的一次性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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