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认定为工伤的八种情形是什么?


在了解不能认定为工伤的八种情形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什么是工伤。工伤,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而不能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在我国《工伤保险条例》中有明确规定。 第一种情形是故意犯罪。如果职工是因为自己故意实施犯罪行为而受到伤害,比如职工在工作时间内去实施盗窃等犯罪活动受伤,就不能认定为工伤。这是因为法律不能保护故意违法犯罪的行为。《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第一项明确规定,职工因故意犯罪导致伤亡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第二种情形是醉酒或者吸毒。当职工处于醉酒或吸毒状态时,其行为和判断力会受到严重影响,自身行为具有很大的危险性和不可控性。例如,职工在上班期间饮酒醉酒后操作机器受伤,就不能认定为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第二项,职工醉酒或者吸毒导致伤亡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第三种情形是自残或者自杀。自残和自杀是职工自己故意对自己造成伤害或结束生命的行为,并非因为工作原因导致的伤害。比如职工因为个人生活压力大,在工作场所内自杀,这种情况不能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第三项规定,职工自残或者自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第四种情形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非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也就是说,虽然是在工作的时间和地点,但受伤的原因和工作没有关系。比如在工作场所内,因为同事之间的私人矛盾而被打伤,就不能认定为工伤。 第五种情形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但不是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如果超过了48小时,就不能认定为工伤。 第六种情形是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但不符合相关认定条件的。虽然这种行为值得鼓励和赞扬,但要认定为工伤也需要符合一定的程序和条件,如果不符合,就不能认定。 第七种情形是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其他不认定为工伤的情形。这是一个兜底条款,因为现实情况复杂多样,可能存在一些目前没有明确列举,但根据法律精神和原则不能认定为工伤的情况。 第八种情形是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但不符合相应待遇条件的。一般来说,这种情况会有特殊的待遇和认定标准,如果不符合相关条件,也不能认定为工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