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索要加班费的追诉期是多久?
我之前在一家公司上班,经常加班但公司没给加班费。现在我已经离职一段时间了,才想起这事,不知道还能不能找公司要回加班费,想问下员工索要加班费的追诉期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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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中,“追诉期”通常用于刑事法律范畴,而在劳动争议索要加班费的情况里,准确的说法是“仲裁时效”。仲裁时效是指权利人向仲裁机构请求保护其权利的法定期限,超过这一期限,仲裁机构将不再予以保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这就意味着,如果员工知道公司没有支付加班费,那么从知道的那天开始往后算一年,员工都可以去申请仲裁索要加班费。 不过该法条也规定了特殊情况。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上述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加班费属于劳动报酬的范畴,所以在职期间员工索要加班费不受一年仲裁时效的限制。但一旦离职,就需要在离职之日起一年内申请仲裁。 比如,小李在职期间公司一直拖欠他的加班费,他在职时随时可以申请仲裁索要。若他离职了,那么他必须在离职后的一年内申请仲裁,否则可能会面临仲裁时效已过,权利无法得到仲裁机构支持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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