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定金怎么计算?
我打算买套房子,和卖家签了房屋买卖合同,也交了定金。但我不太清楚这个定金数额是怎么算的,是随便定还是有啥规定呢?我担心交多了或者交少了,想弄明白这里面的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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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定金是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由一方预先支付给对方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它是一种担保方式,如果支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就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而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则要双倍返还定金。 关于定金的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举个例子来说,如果您购买的房屋总价是200万元,那么定金的上限就是200万×20% = 40万元。如果您和卖家约定的定金超过了40万元,超过的部分就不具有定金的性质了。要是您实际交付的定金和约定的数额不一样,比如约定交30万,实际只交了25万,那就视为你们把定金数额变更成了25万。 所以,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确定定金数额时,首先由买卖双方自行约定,但要注意不能超过房屋总价的20%,同时以实际交付的金额为准来确定定金的最终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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