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如何确定?


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确定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问题,它直接关系到劳动者加班应得的报酬。下面将为你详细介绍如何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 首先,加班工资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它是对劳动者额外劳动付出的一种补偿。 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有以下几种常见的情况。如果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那么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这里的工资通常是指劳动者正常出勤情况下的月工资,不包括加班工资等额外收入。例如,你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月工资为5000元,那么在计算加班工资时,一般就以5000元作为基数。 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实际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实际获得的全部工资收入,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但需要注意的是,加班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不应包含在计算基数内。比如,你的月基本工资是3000元,加上奖金、津贴等每月实际收入为6000元,那么计算加班工资时就应以6000元为基数。 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此外,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同时,计算基数不得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比如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是2000元,那么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就不能低于这个数。 总之,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要综合考虑劳动合同约定、实际工资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当你遇到加班工资计算方面的问题时,可以依据上述规则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