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待岗结束后辞职有赔偿吗

我前段时间处于待岗状态,现在待岗结束了,我打算辞职。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得到赔偿呢?主要就是想弄清楚从法律角度看,有没有赔偿以及赔偿是怎么计算的这些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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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岗结束后辞职是否有赔偿,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是劳动者主动辞职,且用人单位不存在过错,比如没有拖欠工资、未依法缴纳社保等违法行为,一般情况下是没有经济补偿的。这是因为主动辞职通常被视为劳动者自愿结束劳动关系。 但是,如果用人单位存在一些违法行为,导致劳动者被迫辞职,那么劳动者是可以获得赔偿的。例如,用人单位在待岗期间没有按照规定支付基本生活费,或者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等。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依据该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另外,如果劳动者在待岗期间,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比如没有正当理由就辞退待岗员工,那么用人单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即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相关概念: 经济补偿:是指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赔偿金: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的赔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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