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试用期不给工资合法吗?
我在一家公司试用期干了一段时间,结束后公司说试用期没工资,可我确实付出劳动了。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公司试用期不给工资这种做法到底合不合法,我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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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试用期不给工资是不合法的。下面从法律概念和依据两方面来为您详细解答。首先解释一下“工资”的概念。工资就是劳动者通过付出自己的劳动,从用人单位那里获得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只要提供了劳动,不管是正式员工还是处于试用期的员工,都有权利拿到相应的工资。这是对劳动者劳动成果的一种认可和保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也就是说,用人单位没有正当理由不能随意不给劳动者发工资。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也明确指出,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所以,在试用期内,您不仅应该拿到工资,而且工资还有一定的标准底线。如果用人单位试用期不给工资,您可以先和单位进行友好协商,要求他们支付工资。要是协商没有效果,您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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